11月2日下午3点,芜湖市法律援助实践与研究基地的揭牌仪式在安徽师范大学模拟法庭举行,芜湖市政协副主席吴万春、安徽师大副校长李进华、安徽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处长倪永生、芜湖市司法局局长刘萍、纪检组长潘晓地、弋江区政府副区长赛力克·叶尔斯别克、弋江区司法局局长黄一农、政法学院党委书记陈孔祥、党委副书记王学灵、副院长彭风莲、法律系主任吴俊明等领导、嘉宾出席。仪式由政法学院院长张奇才主持。
陈孔祥首先致辞,他指出芜湖市法律援助实践与研究基地是国内第一家城市范围内市、区司法局与高校共同创建、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实践、法律研究于一体的公益性法律援助组织。创建芜湖市法律援助实践与研究基地既是贯彻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的重要举措,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谋求在创新争优、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之举,也是为培养和造就新一代栋梁之材开辟有效途径的明智之举,对法律援助事业和院校的发展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随后,倪永生、赛力克·叶尔斯别克、刘萍分别讲话,充分肯定了法律援助实践与研究基地成立的目的和意义,强调基地成立后,将始终贯彻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针,积极探索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联动的新模式,充分挖掘社会资源,面向学校、面向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面向市区、面向社会开展法律咨询,面对热点、难点、焦点开展法律研究,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现场还举行了签约和揭牌仪式。潘晓地、黄一农、王学灵分别代表三方签约;李进华、吴万春、倪永生为基地揭牌,标志着芜湖市法律援助实践与研究基地正式成立。志愿者还在现场举行了庄重的宣誓活动。
最后,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李进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政法学院在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中所取得的骄人成绩,强调法律援助实践与研究基地的建设在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利益,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与研究的能力,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建设,以及民主建设和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据悉,在高校建立法律援助实践与研究基地,安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是我省的第一家,这在全国也是首创。基地的成立,开创了学院与芜湖市地方政府、司法机构在人才培养合作的新领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基地的创建,拓展了学院人才培养、教师教学、社会服务的途径与渠道,实现了学院人才培养基地化、法学专业教师教学项目化、社会服务专业化。(政法学院 文/何义珍 摄/沈泽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