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稿)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转专业学生能够更快、更早地适应新专业的学习,根据《 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2号)和《安徽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字〔2019〕4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组,考核领导组组长为学院院长,考核领导组副组长为学院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考核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办公室主任为专业负责人,办公室成员为本科生班级辅导员和学院教学秘书。考核工作组全面负责实施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出专业工作和转入专业工作。
第三条 考核工作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原则,分别对照要求对转入或转出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四条 学院本科生申请转出专业者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且获得我院批准。
第五条 学校当年招收的非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提出转入我院本科专业的申请,学校当年招收的我院本科生均可提出院内转专业的申请,非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入申请者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且获原所在学院批准,我院院内转专业申请者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且获得学院批准。
第六条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提出转入专业申请者和院内转专业申请者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我院转专业考核工作组组织的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转专业考核工作组按照笔试占70%、面试占30%折算出申请者的最终考核成绩。
第七条 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组根据申请转入专业者最终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签署接收意见,将确定拟同意接受转入学生的申请表、考核材料、名单汇总表等材料及时报送学校教务处。
第八条 获准转入专业者若是一年级本科生,可转入我院同年级本科专业,获准转入专业者若是二年级本科生或三年级本科生原则上只能转入我院一年级相应本科专业班级,获准转入专业者必须在课余时间跟随我院下一年度招收的相应本科班级新生完成一年级上学期所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的补习与考核。我院拟同意接收且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这一条款的名单,由教务处统一公示无异议之后方可正式转入我院相应本科专业的年级和班级。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秋季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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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